杏彩平台登录天津兴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

  公司动态     |      2023-11-05

  杏彩平台登录天津兴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5月25日发布的津市场监管青稽罚〔2018〕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兴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被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2018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维修车间备件库房内存放着涉嫌侵犯宝马股份公司(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KTIENGESELLSCHAFT)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刹车片8付、机油滤清器14个、空气滤清器滤芯4个,该批配件用于为客户维修过程中使用,属于销售行为。经商标权利人宝马股份公司授权的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鉴定,上述汽车配件冒用宝马股份公司“BMW”注册商标,属侵权商品。当事人不能说明该批配件的合法来源及提供者,不能提供进货票据、销货票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配件的进销货价格、数量、票据,依据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证明”,确定本案违法经营额12308元。

  主要证据: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2.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3.广州市鼎信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现场鉴定报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出具的鉴定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打假人员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4.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赵普全的询问调查笔录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对授权委托人刘兆满的询问笔录一份、杏彩登录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5.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出具的价格证明。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本局于2018年5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津市场监管青稽罚告〔2018〕34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属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账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以及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选择从轻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的刹车片8付、机油滤清器14个、空气滤清器滤芯4个;2.罚款:25000元。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罚款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77号)。杏彩平台app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如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准确,当事人可以申请本机关予以更正。